史无前例的技术挑战!福岛核电站要大规模取出这类碎片******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1日报道,日本原子能损害赔偿和反应堆报废等支援机构1月31日宣布,将设置专门委员会讨论大规模取出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熔落核燃料(燃料碎片)的具体施工方式。
报道称,考虑到3号机组的取出作业,将探讨施工方式的难题,力争大致在明年春季汇总报告。
专门委员会预计将由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前委员长更田丰志等原子能、土木、建筑领域专家等约10人组成。
支援机构称:“大规模取出是在世界范围内也史无前例的技术挑战。社会关注度也很高,将以安全性为大前提展开探讨。”
取出燃料碎片计划从发生堆芯熔融的1至3号机组之中,内部情况掌握取得进展的2号机组开始实施。最初将试验性地取出少量,再慢慢扩大规模。对于1、3号机组,具体的施工方式和时间尚未敲定。
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四)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 (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中新财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